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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三十四條第9款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4/09/022.增資資金來源:現金增資。3.發行股數(如屬盈餘轉增資,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):20,000,000股。4.每股面額:新台幣10元。5.發行總金額:新台幣200,000,000元。6.發行價格:訂為每股新台幣20~30元之區間範圍內,授權董事長視市場狀況依實際發行條件決定。7.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:2,000,000股。8.公開銷售股數:不適用。9.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(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):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,保留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,即2,000,000股,由本公司員工承購外,其餘百分之九十,計18,000,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,每仟股認購200股。10.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:員工及原股東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,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。本次現金增資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,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。股東未拼湊及拼湊不足部分,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發行價格認購之。11.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:與已發行股份之權利義務相同。12.本次增資資金用途:建廠支出。13.其他應敘明事項:(一)本案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,擬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、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。(二)本次現金增資所訂發行價格、發行條件及股數、計劃項目、募集金額、資金運用項目、進度、效益及其他一切相關事項,如因法令變更或依主管機關指示而需修正時,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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